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10支 |
每支装10ml |
|
生产企业 |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制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2071 |
国药准字B2002048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养阴生津,用于气阴两亏 ,心悸气短,自汗。 |
滋阴清热,宁心安神。用于阴虚火旺证之心烦不寐或多梦易醒,头晕耳鸣,口干咽燥,五心烦热,心悸健忘;亦可作为女性更年期综合征见上述证候者的辅助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使用不当或者过量使用,出现上火的表现,如咽痛,口舌生疮等症状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外感发热患者禁服。 |
|
成分 |
党参、麦冬、五味子。 |
南五味子、酸枣仁、钩藤、珍珠母、甘草,地黄、枸杞子、女贞子、辅料为对羟基苯甲酸乙酯、甜蜜素 |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