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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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3g |
每袋装10g(含维生素C99mg、对乙酰氨基酚2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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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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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139 |
国药准字Z20026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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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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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3次,以芦根汤或温开水送服。 |
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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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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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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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连翘、薄荷、荆芥、淡豆豉、牛蒡子(炒)、桔梗、淡竹叶、甘草。辅料为炼蜜 |
金银花、连翘、荆芥、牛蒡子、淡竹叶、淡豆豉、芦根、桔梗、薄荷素油、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马来酸氯苯那敏等13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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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气芳香,味微甜而苦、辛。 |
本品为淡棕黄色至棕黄色的颗粒或淡棕黄色至棕黄色与白色或类白色的混合颗粒;气微香,味甜、微酸、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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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有西药成分,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对解热镇痛药过敏者慎用; 2.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