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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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45g |
1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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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利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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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068 |
国药准字H22024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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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散寒,祛痰止咳。本品用于体弱感冒,气短乏力,怕冷发热,头痛鼻塞,咳嗽痰多,胸闷恶心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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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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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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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凡是有寒湿证者慎用,单纯痰热型咳嗽、气喘不宜用本品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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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党参、紫苏叶、葛根、前胡、茯苓、半夏(制)、陈皮、桔梗、甘草、枳壳、木香、生姜、大枣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辅料为:淀粉、蔗糖、滑石粉、氢氧化铝、食用色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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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气香,味甘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颗粒和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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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