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15gx6袋/盒 |
|
生产企业 |
山西振东开元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1566 |
国药准字Z3702000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开胃,消食。用于脾胃虚弱,消化不良,面色萎黄,脘腹胀满,肠鸣腹泻。 |
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萎缩性胃炎,浅表胃炎及其他性胃炎,胃窦炎及伤食湿重引起的消化不良等症。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5g,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 |
|
成分 |
1.孕妇忌服。 2.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
檀香、木香、细辛、肉桂、赤小豆、鸡内金、甘草、山楂、乌梅、薏苡仁。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味甜、稍苦。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酸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晨时腹泻。3.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4.哺乳期妇女慎用。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有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窦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