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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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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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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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594 |
国药准字Z13020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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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脾和胃,消食化滞。适用于小儿脾胃不和,食滞难消的厌食,消化不良 |
健脾益胃,理气消食。用于小儿饮食不节.损伤脾胃引起的纳呆食少,脘胀腹满.手足心热.自汗乏力,大便不调.以至厌食、恶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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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3岁一次5毫升,一日2次;3~5岁一次10毫升,一日2次;5岁以上一次10毫升,一日3次;饭后服 |
口服.3岁以内一次5~10毫升,3岁以上一次10~20毫升 ;一日2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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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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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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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太子参、茯苓、白扁豆、厚朴、珍珠母、山楂、麦芽、鸡内金。辅料为蜂蜜、山梨酸 |
黄芪、白术(麸炒)、陈皮、麦冬、黄芩、山楂(炒)、莱菔子(炒)。辅料为水.矫味剂为炼蜜.防腐剂为山梨酸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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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酸、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 ;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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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应饭后服用。如有少量沉淀物析出,服前摇匀。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患儿平时应少吃巧克力及带颜色的饮料和油腻厚昧等不易消化的食品。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 本品在储藏过程中可能产生少量沉淀,属正常现象,不影响疗效,请摇匀后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