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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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0粒重6g |
100ml/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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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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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422 |
国药准字Z51020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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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益气。用于体倦乏力,食少便溏。 |
用于改善神经衰弱所致头晕、头痛、乏力、心悸以及失眠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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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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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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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糖尿病患者慎用; 2.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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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人参、茯苓、麸炒白术、山药、炒白扁豆、莲子、麸炒、薏苡仁、甘草、桔梗、砂仁。 |
五味子。辅料为蔗糖、香精、防腐剂(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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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黄棕色的水丸;气香,味甜。 |
本品为糖浆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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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泄泻兼有大便不通畅,肛门有下坠感者忌服。 2. 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 3. 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 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5. 高血压﹑心脏病﹑肾脏病﹑糖尿病严重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 7.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 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糖尿病患者慎用; 2.本品宜餐后服; 3.服用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