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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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粒重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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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抚松县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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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3373 |
国药准字Z15020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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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症候者。 |
主治调经养血,温暖子宫,驱寒止痛。用于心、肾“赫依”病,气滞腰痛,小腹冷痛,月经不调,白带过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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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1~15丸,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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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一些比较少见的不良反应,如可致显著窦性心动过缓、肺结核咯血和血小板减少等 。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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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慎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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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丹参、三七、冰片。 |
白豆蔻、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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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去除糖衣后为褐色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辛,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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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过敏体质者慎用。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用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生冷、油腻、辛辣难消化的食品,以免加重病情。 用药期间不要饮酒,吸烟,少喝浓茶或咖啡。 多吃水果及富含纤维食物,保持大便通畅。 用药期间,注意休息,避免劳累,保证充足的睡眠。 保持心情舒畅,忌过度思虑,避免恼怒、抑郁等不良情绪。 从事适当的体育锻炼或体力活动,增强体质。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忌气恼劳碌。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