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克 |
每袋装10g |
|
生产企业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诺得胜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610 |
国药准字Z4202156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祛暑,利尿生津。用于暑热,身热,口干,溲赤和预防中暑。 |
本品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外感热病、热毒壅盛症,症见发热头痛、口干口渴、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亦用于疮疖肿痛。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1~2次。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暑热已伤津气者不宜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白茅根淡竹叶牛筋草芦根滑石(飞)甘草 |
大青叶、蒲公英、紫花地丁、甘草。辅料为蔗糖,玉米淀粉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 味甜。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颗粒;味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