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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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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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美优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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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302 |
国药准字H31022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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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肺,清咽。用于外感咳嗽,失音声哑,咽喉肿痛。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喘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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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1~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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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恶心、呕吐、焦虑、心悸、心动过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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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5患有心力衰竭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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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香、石膏、甘草、木香、诃子、玉簪花。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氯化铵10毫克、桔梗10毫克、盐酸麻黄碱0.5毫克、枇杷叶(去毛)40毫克。辅料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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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粉末;气芳香,味甘,微辛。 |
本品为红棕色的粘稠液体;气芳香,味甜,有凉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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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类药品。 3.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肝肾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老年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运动员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