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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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袋装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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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
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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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302 |
国药准字Z50020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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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肺,清咽。用于外感咳嗽,失音声哑,咽喉肿痛。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平喘。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气管炎,肺炎,咳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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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1~2次。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g,3至4岁一次1.5g,5至7岁一次2g。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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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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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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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香、石膏、甘草、木香、诃子、玉簪花。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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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粉末;气芳香,味甘,微辛。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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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类药品。 3.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3.对本药过敏者P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