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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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ml |
2g*1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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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省金岛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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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899 |
国药准字H4602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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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神经痛、活动性风湿症及痛经等。 |
用于儿童伤风感冒引起的鼻塞、流鼻涕、打喷嚏、头痛、咽喉痛、发热等,亦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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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常用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2ml,一日6ml。 2、极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日10ml。 |
口服。1~2岁儿童,一次半包;2~5岁,一次1包;5~12岁,一次1~2包。一日2次。温开水冲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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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反复肌肉注射本品可引起臀肌挛缩症。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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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肌肉注射禁用于学龄前儿童。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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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比林、巴比妥。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对乙酰氨基酚0.1克、盐酸金刚烷胺0.04克、人工牛黄4毫克、咖啡因6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8毫克。辅料为蔗糖、羧甲基纤维素钠、柠檬黄、草莓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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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微黄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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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作青霉素的溶剂应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3、儿童用药: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目无可靠参考文献。 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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