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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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ml |
6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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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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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899 |
国药准字H36022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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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神经痛、活动性风湿症及痛经等。 |
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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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常用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2ml,一日6ml。 2、极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日10ml。 |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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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反复肌肉注射本品可引起臀肌挛缩症。 |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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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肌肉注射禁用于学龄前儿童。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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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比林、巴比妥。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为对乙酰氨基酚32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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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着色的澄清液体,具有芳香气,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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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作青霉素的溶剂应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3、儿童用药: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目无可靠参考文献。 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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