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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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每袋装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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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同源制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中药四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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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03005 |
国药准字Z2302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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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肺热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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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
口服,周岁以内一次0.5克,一至三岁一次0.5克~1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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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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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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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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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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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
法半夏,茯苓,黄芩,石膏,川贝母,百部(蜜制),胆南星,白前,冰片,人工牛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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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 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的沉淀;味甘、微苦。 |
本品淡黄色至黄棕色的粉末;味清凉而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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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有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服。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脾虚易腹泻者慎服。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5.出现高热,或喘促气急者,应到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