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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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0.19g*15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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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青海鲁抗大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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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069 |
国药准字Z20026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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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藏医:化培根粘液,补肺虚。 中医:镇咳祛痰,平喘。用于慢性气管炎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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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毫升,三岁至五岁一次5~10毫升,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饭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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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口干,恶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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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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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麻黄、炒苦杏仁、石膏、甘草、黄芩、板蓝根、北豆根。辅料为蜂蜜、蔗糖、苯甲酸钠。 |
品每粒含黄花杜鹃油50毫克;辅料为:食用菜籽油、明胶、甘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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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味甘、微苦。 |
本品为胶丸,内容物为淡黄色至黄色的油状液体;具特异香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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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本品不宜嚼服。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