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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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袋装2.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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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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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122 |
国药准字Z20023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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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主治平喘止咳,利咽祛痰,用于小儿肺炎咳喘,咽喉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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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毫升,三岁至五岁一次5~10毫升,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口服,小儿一岁以下,一次0.8g,一至三岁,一次1.6g,四岁以上,一次2.5g;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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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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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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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麻黄、炒苦杏仁、石膏、甘草、黄芩、板蓝根、北豆根。辅料为蜂蜜、蔗糖、苯甲酸钠。 |
石膏、麻黄、黄芩、桑白皮、紫苏子、苦杏仁、地骨皮、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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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味甘、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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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捣下服用 3.急性喉炎不适用,症见犬吠样咳嗽应及时到医院院就诊, 4.风寒表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⑥清涕i、咳嗽痰白等 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6,扁桃体有华农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