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150g |
|
生产企业 |
邛崃天银制药有限公司 |
瑞福祥药业(广西)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060 |
国药准字Z2002509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补肺温肾,止咳祛痰。用于肺肾两虚证,症见:咳嗽,咯痰,喘促等,以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以上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毫升,三至五岁每次服5~10毫升,六至十四岁每次服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
土垄大白蚁巢、黄芪、五味子、淫羊藿、矮地茶、苦杏仁。辅料为蜂蜜(炼)、阿斯帕坦。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味甘、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至褐色稠厚的半流体;气微香,味酸甜、微辛。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苯酮尿症者不宜服用。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