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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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25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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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郑州市协和制药厂 |
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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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3008 |
国药准字Z31020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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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平喘化痰,润肺止咳,补中益气。用于哮喘气急,肺虚咳嗽,痰多津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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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毫升,三至五岁每次服5~10毫升,六至十四岁每次服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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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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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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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辅料为蜂蜜、蔗糖、苯甲酸钠。 |
北瓜清膏,党参,浙贝母,南沙参,生姜,辅料为饴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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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味甘、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稠厚的半流体;味甜,微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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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肺脾气虚者,哮病发作期禁用。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咳喘又急性发作;或是出现寒热表证,或是咳嗽喘息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均应停药,并到医院就诊。5.糖尿病患者慎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