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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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10支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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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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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968 |
国药准字Z2004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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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化瘀解毒。用于温热类疾病,症见:发热、喘促、心悸、烦燥等瘀毒互结证;适用于因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也可配合治疗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的脏器功能受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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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二岁一次3~5ml,三至五岁一次5~10ml,六至十四岁一次10~15ml,一日3次,用时摇匀。 |
静脉注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5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次。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10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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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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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患者出现皮肤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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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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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禁用,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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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麻黄、苦杏仁(炒)、石膏、甘草、黄芩、板蓝根、北豆根。 |
红花,赤芍,川芎,丹参,当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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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味甘、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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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运动员慎用。 |
1.在治疗由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及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时,在控制原发病的基础上联合使用本品。 2.本品与其他注射剂同时使用时,要用50ml生理盐水间隔,不宜混合使用。 3.本品在静脉滴注过程中禁止与其他注射剂配伍使用。 4.在使用本品前,如发现本品性状发生改变如出现浑浊、毛点、絮状物、沉淀物等现象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