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6g |
每40粒重3g |
|
生产企业 |
浙江泰利森药业有限公司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372 |
国药准字Z3502025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宣肺,平喘。用于小儿外感引起的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养阴润肺。用于肺肾两虚,咳嗽气喘,咽干口燥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岁至两岁一次服2-3克,三岁至五岁一次服3-6克,六岁至十四岁服6-9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甘草,黄芩,板蓝根,北豆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
熟地黄、山茱萸(蒸)、山药、牡丹皮、茯苓、泽泻、北沙参、麦冬。辅料为蜂蜜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黄色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味甘、微酸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3.有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服。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服。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