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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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0.5g |
12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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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牡丹江灵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东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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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886 |
国药准字H21024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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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用于咳嗽喘促,痰涎壅盛。 |
本品用于过敏性咳嗽,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及各种呼吸道疾病所致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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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1次半袋,一日2次。 |
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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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嗜睡、头晕、口干、恶心、头痛、便秘、乏力、胸闷、易激动、暖气、食欲缺乏、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克自行消失。超大剂量服用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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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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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茯苓, 清半夏 ,川贝母 ,百部 ,黄芩, 胆南星, 石膏, 沉香, 白前 ,冰片.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50毫克、盐酸甲基麻黄碱1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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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的粉末;味苦、凉。 |
本品为淡棕色澄清液体,带有调味剂的芳香气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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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偏于寒凉,对寒证、虚证之咳喘不宜。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青光眼患者及老年人慎用。7.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消化道溃疡、抑郁症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9.运动员慎用。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童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