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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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3g(无蔗糖) |
0.2g*8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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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黑龙江诺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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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118 |
国药准字H20073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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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除瘟解毒、清热退烧。用于小儿外感风热火时益感冒引起的高烧不退、汗出热不解,烦躁口渴、咽喉肿痛,肢酸体倦。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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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岁以内每次服5g,二岁至四岁每次服10g,五岁至七岁每次服15g,七岁以上酌增或遵医嘱,一日三次。 |
温开水冲服,1-3岁儿童,一次半包;4-8岁儿童,一次1包;8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包,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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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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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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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连翘、地骨皮、青黛(包煎)、白薇、地黄、广藿香、石膏。 |
布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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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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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5.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6.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7.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