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3g |
4.4g*6袋 |
|
生产企业 |
|
景忠山国药(唐山)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80025 |
国药准字Z1302126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活血化瘀,缓下。用于内结实热,喉肿,牙痛,目赤,便秘。 |
清热泻火,平肝明目。用于高血压病属肝火亢盛的头痛、眩晕、目胀牙痛等症。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用于便秘,临睡前服5片。 |
开水泡服,一次4.4克,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为熟大黄经加工制成的片。 |
决明子、夏枯草、钩藤、茺蔚子、黄芩、茶叶。 |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黑色;味微苦、涩。 |
本品为黑褐色药茶;气香,味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有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泄泻者慎服。6.不明原因的头痛,必须去医院就诊。7.服用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头痛、眩晕等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