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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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丸重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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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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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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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720 |
国药准字Z23021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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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热毒壅盛证,症见高热,烦躁;扁桃腺炎、上呼吸道炎、气管炎、感冒见上述症候者。 |
祛风化痰,清热解毒。用于小儿发烧,鼻塞流涕,咳嗽气促,咽喉肿痛,高热惊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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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用温水送服。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周岁以内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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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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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用于外感热病,热毒壅盛证,风寒外感证忌用;本品含重坠通下之品,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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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牛黄、穿心莲、磁石、竹叶卷心、广升麻、沉香、寒水石、栀子、石膏、硝石、芒硝、珍珠层粉等14味。 |
朱砂、橘红、平贝母、胆南星、前胡、玄参、清半夏、大青叶、木通、桔梗、荆芥穗、羌活、西河柳、地黄,枳壳、赤芍、钩藤、葛根、牛蒡子(炒)、天麻、甘草、防风、冰片、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薄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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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或薄膜衣颗粒,气香,味苦,微咸。 |
本品为棕色的大蜜丸;味微苦、辛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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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并发症者应去医院就诊。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新清宁胶囊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前 |
不可直接整丸吞服,建议嚼服或掰碎后吞服或用温开水化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