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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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60ml |
每支装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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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贵州)宏奇有限公司 |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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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2020603 |
国药准字Z20063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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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日光性皮炎、接触性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皮肤瘙痒症、痤疮、蚊虫叮咬等。 |
抗过敏药,有消炎止痒作用。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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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用棉球蘸取适量药液涂搽于局部患处,并稍加按摩效果更佳。每日用药2~3次或遵医嘱。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3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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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对黏膜及皮损处有一定的刺激性。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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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2.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3.急性、有糜烂渗出的皮炎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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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吲哚美辛、马来酸氯苯那敏、度米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丹皮酚、丁香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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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绿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气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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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皮肤破损者慎用。 2 本品为酊剂,切勿进入眼内。若不慎进入眼内时,请立即用清洁水洗数次,并到医院就医。 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4.如因使用后未将瓶盖盖紧而致溶剂挥发析出固体物质,不影响治疗效果,剩余药液仍可继续使用。 5 本品为外用制剂,切勿口服。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2外用药,不宜口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