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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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块重15g(含原药材12g) |
每粒装0.4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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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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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167 |
国药准字Z20033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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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寒,发微汗。用于伤风流涕,咳嗽头痛。 |
清热解表。用于流行性感冒,伤风咳嗽,头晕发热,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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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块,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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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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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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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防风、荆芥、紫苏叶、羌活、白芷、苦杏仁、浙贝母、桔梗、陈皮、薄荷油。辅料为蔗糖。 |
羚羊角、金银花、淡竹叶、薄荷油(或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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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米黄色至淡黄色的长方形块;气微香,味甜、苦辛。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显黄棕色;气香、味凉、苦而后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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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