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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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5g(无蔗糖) |
10ml: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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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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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364 |
国药准字H4202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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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寒,发微汗。用于伤风流涕,咳嗽头痛。 |
用于伤风、鼻炎、鼻充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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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块,一日2次。 |
滴鼻。一次1~2滴,一日4~6次,每次间隔4小时以上,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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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 2、少数人有轻微烧灼感、针刺感、鼻黏膜干燥以及头痛、头晕、心率加快等反应。 3、罕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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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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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防风、羌活、荆芥、白芷、桔梗、浙贝母、紫苏叶、陈皮、苦杏仁、薄荷油。辅料为:糊精、阿司帕坦。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盐酸萘甲唑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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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气芳香,味香、微苦。 |
本品为无色的澄清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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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汗出,口渴,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小儿、孕妇、高血压、冠心病及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 3、使用后应拧紧瓶盖,防止污染。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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