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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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1g |
每袋装11g(相当于原生药7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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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鞍山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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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291 |
国药准字Z21020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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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化痰,止咳。用于痰热咳嗽,痰多,色黄黏稠,胸闷口干。 |
清肺,化痰,止咳。用于痰热咳嗽,痰多,色黄粘稠,胸闷口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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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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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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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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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橘红、陈皮、法半夏、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炒紫苏子、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蔗糖、糊精。 |
化橘红、陈皮、法半夏、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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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深棕色的颗粒;味甜。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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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