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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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2.2g、4.4g |
90mg*1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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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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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642 |
国药准字H10970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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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平肝明目。用于高血压病属肝火亢盛的头痛、眩晕、目胀牙痛等症。 |
1.冠状动脉痉挛引起的心绞痛和劳力型心绞痛。2.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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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泡服,一次4.4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90-180mg(1~2片),每日1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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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常见不良反应:浮肿、头痛、恶心、眩晕、皮疹、无力。少见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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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病态窦房结综合症未安装起搏器者。2.II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未安装起搏器者。3.收缩压低于12kPa(90mmHg)。4.对本品过敏者。5.急性心肌梗死或肺充血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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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决明子、夏枯草、钩藤、茺蔚子、黄芩、茶叶。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顺-(+)-5-[(2-二甲氨基)乙基]-2-(4-甲氧基苯基)-3-乙酰氧基-2,3-二氢-1,5-苯并硫氮杂卓-4(5H)-酮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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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药茶;气香,味微苦。 |
本品为微黄色薄膜衣片,内含适量阻滞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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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有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泄泻者慎服。6.不明原因的头痛,必须去医院就诊。7.服用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头痛、眩晕等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本品 |
1.本品可延长房室结不应期,除病态窦房结综合症外不明显延长窦房结恢复时间。罕见情况下此作用可异常减慢心率(特别在病态窦房结综合症患者)或致II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本品与β受体阻滞剂或洋地黄合用可导致对心脏传导减缓的协同作用。有报道一例变异性心绞痛患者口服本品60mg致心脏停搏2-5秒。2.本品有负性肌力作用,在心室功能受损的患者单用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的经验有限,因而这些患者应用本品须谨慎。3.本品最大降压效果常在14天后达到,使用本品偶可致症状性低血压。4.应用本品罕见出现急性肝损害,表现为碱性磷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