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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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10mg |
1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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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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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173 |
国药准字H44024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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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神经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及皮肤瘙痒症。 |
用于湿疹、创口溃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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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1次。 |
外用。用温水洗净患部后涂敷药膏,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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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使用本品的局部不良反应极少见,如烧灼感、瘙痒刺痛和皮肤萎缩等。 2.长期大量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可造成的不良反应有:刺激反应、皮肤萎缩、多毛症、口周围皮炎、皮肤浸润、继发感染、皮肤条纹状色素沉着等。 |
局部过敏反应可有皮疹、红斑及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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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皮肤破损者禁用。 |
1.对磺胺类药物及氧化锌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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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支含糠酸莫米松10毫克,敷料为:二甲亚砜、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液状石蜡、十二烷基硫酸钠、二氧化钛、丙二醇、磷酸、冰片。 |
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克含磺胺0.03克、氧化锌0.05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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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本品为粉红色的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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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婴幼儿、儿童和皮肤萎缩的老年人,对本品更敏感,故使用时应谨慎。 4.用药7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 2.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儿童必须在家长监护下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