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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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10g:10mg) |
5mg*1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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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科田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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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221 |
国药准字H20143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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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神经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及皮肤瘙痒症。 |
过敏性鼻炎、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寻常性银屑病、多形性渗出性红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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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1次。 |
口服。通常成人一次5mg(2片),一日2次(早晚各1次)。根据年龄及症状酌情增减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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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使用本品的局部不良反应极少见,如烧灼感、瘙痒刺痛和皮肤萎缩等。 2. 长期大量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可造成的不良反应有:刺激反应,皮肤萎缩、多毛症、口周围皮炎、皮肤浸润、继发感染、皮肤条纹状色素沉着等。 |
服用本品后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6.1%,主要不良反应有瞌睡(11.6%)、倦怠感(1.5%)、口干(0.6%)、腹痛(0.5%)等。主要的临床检查异常的参数有ALT上升(3.5%)、AST上升(2.0%)等。严重的不良反应为AST、ALT、?-GTP、LDH、ALP上升等伴发的肝功能障碍及黄疸(发生率不明),应进行密切观察。在发现异常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其他不良反应如下:腹部不适感、白细胞、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尿潜血阳性、尿糖阳性、血清胆固醇上升(0.5-<5%),出现红斑等发疹、瘙痒、浮肿(面部、四肢等)、呼吸困难、头痛、头重感、头晕、麻木、注意力下降、嗳气、腹泻、口腔炎、口角炎、舌痛、烧心、总胆红素上升、白细胞、淋巴细胞减少、血肌酐、BUN上升、排尿困难、胸部不快感、体重增加(<5%),不自主的运动(面部、四肢等)、心悸、味觉异常、月经异常、发热(发生率不明)。在发现异常时应采取减量、停药等适当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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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皮肤破损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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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糠酸奠米松1毫克,辅料为:十六一十八混合醇、单硬脂酸甘油酯、蜂蜡、轻质液状石蜡、十二烷基硫酸钠、丙二醇、防腐剂(羟苯乙酯)、纯化水。 |
盐酸奥洛他定。化学名称: 11-[(Z)-3-(二钾胺)丙烷]-6-11-二氢二苯[b.e]庚英-2-乙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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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
本品为白色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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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磕渍处。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婴幼儿、儿童和皮肤萎缩的老年人,对本品更敏感,故使用时应谨慎。4. 用药7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7. 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肾功能下降的患者慎用本品(此类患者在服用本品后持续存在较高的血药浓度)。 2、肝功能障碍患者慎用本品(此类患者服用本品后可能使肝功能障碍症状恶化)。 3、由于可能诱发瞌睡,患者在服用本品后在从事伴有机械操作等危险性工作(如驾驶车辆等)时需十分小心。 4、长期服用类固醇的患者,联用本品时需减量,并应在严格管理下缓慢减量。 5、季节性过敏性鼻炎患者应在本病多发季节开始前服用本品,持续至多发季节结束。 6、服用本品无效的患者,不能盲目及长期的服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