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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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10g:10mg) |
20g;60mg(以洛美沙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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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科田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龙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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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221 |
国药准字H20010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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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神经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及皮肤瘙痒症。 |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皮肤病。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湿疹继发性感染,足癣继发感染,烫灼伤继发性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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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1次。 |
外用,涂患处,一日2次。脓性分泌物多者先用生理盐水清洗患处,再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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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使用本品的局部不良反应极少见,如烧灼感、瘙痒刺痛和皮肤萎缩等。 2. 长期大量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可造成的不良反应有:刺激反应,皮肤萎缩、多毛症、口周围皮炎、皮肤浸润、继发感染、皮肤条纹状色素沉着等。 |
偶有轻微瘙痒、灼热感,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和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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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皮肤破损者禁用。 |
对洛美沙星及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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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糠酸奠米松1毫克,辅料为:十六一十八混合醇、单硬脂酸甘油酯、蜂蜡、轻质液状石蜡、十二烷基硫酸钠、丙二醇、防腐剂(羟苯乙酯)、纯化水。 |
本品主药为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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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
本品为类白色至微黄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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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磕渍处。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婴幼儿、儿童和皮肤萎缩的老年人,对本品更敏感,故使用时应谨慎。4. 用药7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7. 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2.注意本品光毒性,涂药部位应避免光照;2.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特殊人群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