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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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01 |
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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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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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212 |
国药准字H44024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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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神经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及皮肤瘙痒症。 |
用于轻度小面积烧伤、烫伤、外伤感染,也可以用于湿疹、座疮、足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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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1次。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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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使用本品的局部不良反应极少见,如烧灼感、瘙痒刺痛和皮肤萎缩等。 2.长期大量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可造成的不良反应有:刺激反应、皮肤萎缩、多毛症、口周围皮炎、皮肤浸润、激发感染、皮肤条纹状色素沉着等。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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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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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糠酸莫米松1毫克,辅料为卡波姆、乙醇、丙二醇、三乙醇胺、依地酸二钠、聚山梨酯80。 |
本品每克含葡萄糖酸氯己定2毫克。辅料为:十六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平平加-O、丙二醇、轻质液状石蜡、白凡士林、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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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微黄色的半透明或透明凝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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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婴幼儿、儿童及皮肤萎缩的老年人,对本品更敏感,过使用时应谨慎。 4.服药7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6.用药部位如有灼热感、红肿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