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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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60揿,每揿含糠酸莫米松50μg,药液浓度为0.05%(g/g) |
0.35g*18片*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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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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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481 |
国药准字Z20093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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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成人﹑青少年和3 至11 岁儿童季节性或常年性鼻炎,对于曾有中至重度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症状的患者,主张在花粉季节开始前2-4 周用本品作预防性治疗。 |
通窍鼻炎片散风固表,宣肺通窍。用于风热蕴肺、表虚不固所致的鼻塞时轻时重、鼻流清涕或浊涕、前额头痛;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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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季节过敏性或常年性鼻炎 通常先手揿喷雾器6-7次作为启动,直至看到均匀的喷雾,然后鼻腔给药,每喷喷出糠酸莫米松混悬液约100mg,内含糠酸莫米松一水合物,相当于糠酸莫米松50μg,如果喷雾器停用14日或14日以上,则在下一次应用时应重新启动。 在每次用药前充分振摇容器。 成人(包括老年患者)和青年:用于预防和治疗的常用推荐量为每侧鼻孔2 喷(每喷为50μg),一日1 次(总量为200μg),一旦症状被控制后,剂量可减至每侧鼻孔1喷(总量100μg),即能维持疗效。 如果症状未被有效控制,可增剂量至每侧鼻孔4 喷的最大日剂量,一日1次(总量400μg),在症状控制后减小剂量。 在首次给药后12 小时即能产生明显的临床效果。 3 至11 岁儿童:常用推荐量为每侧鼻孔1 喷(每喷为50μg),一日1 次(总量为100μg)。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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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季节过敏性或常年性鼻炎在临床研究中报道与本品有关的局部不良反应(成人及青少年患者)包括头疼(8%),鼻出血如明显出血、带血粘液和血斑(8%),咽炎(4%),鼻灼热感(2%),鼻部刺激感(2%)及鼻溃疡(1%),这些不良反应常见于使用皮质激素类鼻喷雾剂时。 2.鼻出血一般具有自限性,同时程度较轻,与安慰剂(5%)相比发生率较高,但与阳性对照的皮质激素(15%)相比发生率接近或较低,其他反应均与安慰剂相当。 3.在小儿患者中,不良反应如头疼(3%),鼻出血(6%),鼻部刺激感(2%)及流涕(2%)均与安慰剂相当。鼻腔吸入糠酸莫米松一水合物很少发生即刻过敏反应,极少有过敏和血管性水肿的报道。罕有味觉及嗅觉干扰的报道。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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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活性成份:糠酸莫米松一水合物;非活性成份:纤维素﹑甘油﹑柠檬酸钠二水合物﹑柠檬酸水化物﹑聚山梨酯80﹑苯扎氯铵﹑纯水)过敏者禁用。 |
外感风热,流清涕的鼻病患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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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糠酸莫米松。 |
本品主要成份白术、白芷、薄荷、苍耳子、防风、黄芪、辛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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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喷雾剂 |
本品为黄色粮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棕色,气芳香,味微苦、辛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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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于涉及鼻粘膜的未经治疗的局部感染,不应使用本品。由于皮质激素具有抑制伤口愈合的作用,因而对于新近接受鼻部手术或受外伤的患者,在伤口愈合前不应使用鼻腔用皮质激素。使用本品治疗12 个月后未见鼻粘膜萎缩,同时糠酸莫米松可使鼻粘膜恢复至正常组织学表现。 2.与任何一种药物长期使用时一样,对于使用本品达数月或更长时间的患者,应定期检查鼻粘膜,如果鼻咽部发生局部真菌感染,则应停用本品或需给予适当治疗,持续存在鼻咽部刺激可能是停用本品的一项指征。对于活动性或静止性呼吸道结核感染﹑未经治疗的真菌﹑细菌﹑全身性病毒感染或眼单纯疱疹的患者慎用本品。 3.长期使用本品后未见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HPA)轴受到抑制,但对于原先长期使用全身作用皮质激素而换用本品的患者,需加仔细注意,这些患者可因停止全身用皮质激素而造成肾上腺功能不全,需经数月后HPA 轴功能才得以恢复。如果这些患者出现肾上腺功能不全的症状和体征时,应恢复全身应用皮质激素,并给予其他治疗和采取适宜措施。 4.在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小儿患者使用本品每日100μg 长达一年,未发现其减慢生长发育速度。在全身用皮质激素换用本品时,某些患者尽管鼻部症状有所缓解。但可发生全身用药时皮质激素的停药症状如最初的关节和(或)肌肉痛﹑乏力及抑郁,这时需鼓励患者继续使用本品治疗。 5.此外全身用激素转为鼻腔局部应用时亦可暴露出原先存在的过敏性疾病,如过敏性结膜炎和湿疹,这些病症在全身用药时受到抑制。接受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免疫功能可能受到抑制,故应警惕面临某些感染(如水痘﹑麻疹)的危险,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得到医生指导是重要的。 6.在鼻腔内气雾吸入皮质激素后,罕有报道鼻中隔穿孔或眼内压升高的病例。 |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