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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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ml:300单位(笔芯)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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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全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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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140005 |
国药准字H4602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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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需要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 |
(1)复杂部分性发作(亦称精神运动性发作或颞叶癫痫)、全身强直-阵孪性发作、上述两种混合性发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发作;对典型或不典型失神发作、肌阵孪或失神张力发作无效 (2)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 (3)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 (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癫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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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使用剂量须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而定。本品可在餐前即时注射。必要时,也可在饭后立即注射。本品只能以皮下注射方式给药。在任何情况下,本品都不能采取静脉输注方式给药。皮下注射的部位为上臂、大腿、臀部及腹部。应轮换注射部位,同一个注射部位每月注射不能超过一次。皮下注射本品时须小心谨慎,不可将药液注入血管中。注射完毕后,不要挤压与按摩注射部位。必须教育患者正确使用注射器。对于不同个体或同一个体的不同时间,胰岛素的作用时间不尽相同。因此,和其他胰岛素制剂一样,本品的作用时间随注射剂量、注射部位、血供情况、体温及运动会有所改变。使用及操作说明:剂量的配置使用前将本品笔芯在手心中旋转10次、以180°反转10次至其中的药液呈均匀的混悬状态或乳浊液,如未达到均匀混悬状则重复上述动作直至混合均匀为止。容器内的小玻璃珠有助于药液的混匀。不得剧烈振摇笔芯,否则产生的泡沫将影响剂量的准确测量。应经常对药液容器进行检查,如发现出现团块或有粘结于瓶底或瓶壁类似“霜”的10包颗粒出现时,则不能使用。本品笔芯不能与其他胰岛素制剂混合。本装置只能一次性使用,不能再次填充。本品笔芯配合优伴系列笔式注射器使用。在每支笔中部附有笔的结构、笔芯和针头的安装以及胰岛素注射液的用法等说明。注射 注射前请洗净双手。 选好注射部位。 用酒精棉球消毒注射部位皮肤。 拔下针头的外帽。 将注射部位的皮肤用手抚平、崩紧,轻轻捏起,按操作说明皮下注射给药。 按压按钮。 拔出针头,轻轻按住注射部位数秒。不能揉搓注射部位。 注射完毕后,立即用针头外帽拆卸针头,妥善地将其丢弃处置。 轮换使用注射部位,同一部位一个月内不能使用多次。 |
成人常用量 1. 抗惊厥,开始一次0.1g,一日2~3次;第二日后每日增加0.1g,直到出现疗效为止;维持量根据调整至最低有效量,分次服用;注意个体化,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 2. 镇痛,开始一次0.1g,一日2次;第二日后每隔一日增加0.1~0.2g,直到疼痛缓解,维持量每日0.4~0.8g,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 3. 尿崩症,单用时一日0.3~0.6g,如与其他抗利尿药合用,每日0.2~0.4g,分3次服用。 4. 抗燥狂或抗精神病,开始每日0.2~0.4g,每周逐渐增加至最大量1.6g,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 岁,不超过1g;15岁以上不超过1.2g;有少数用至1.6g。通常成人限量为1.2g,12~15岁每日不超过1g,少数人需用至1.6g。作止痛用每日不超过1.2g。小儿常用量 抗惊厥,6岁以前开始每日按体重5mg/kg,每5~7日增加一次用量,达每日10 mg/kg,必要时增至20 mg/kg,维持量调整到维持血药浓度8~12 μg/kg,一般为按体重10~20 mg/kg,约0.25~0.3g,不超过0.4g;6~12岁儿童第一日0.05 g ~0.1g,服2次,隔周增加0.1g至出现疗效;维持量调整到最小有效量,一般为每日0.4~0.8g,不超过1g,分3~4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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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接受胰岛素治疗时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低血糖。严重的低血糖可导致意识丧失,极端情况下可导致死亡。对低血糖发生的频率未予明确,因为低血糖由胰岛素剂量及其它因素(如饮食及锻炼)共同引起。常见注射部位出现局部不适(1/100至1/10),例如红肿、瘙痒等。这些反应常常在几天到几周后自然消失;有时这些反应也与除注射胰岛素之外的其它因素有关,例如,消毒剂对皮肤的刺激或注射技术不佳。全身过敏的情况罕见(1/10000至1/1000)。但可能很严重,这是对胰岛素的全身性过敏反应。它可以引起全身皮疹、呼吸急促、血压下降、心跳加快、多汗。严重的全身性过敏会有生命危险。注射部位出现脂肪代谢障碍不常见(1/1000至1/100)。 |
1. 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中枢神经系统的反应,表现为视力模糊、复视、眼球震颤。 2.因刺激抗利尿激素分泌引起水的潴留和低钠血症(或水中毒),发生率约 10~15%。 3.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变态反应,Stevens-Johnson 综合症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皮疹、荨麻疹、瘙痒;儿童行为障碍,严重腹泻,红斑狼疮样综合症(荨麻疹、瘙痒、皮疹、发热、咽喉痛、骨或关节痛、乏力)。 4. 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腺体病,心律失常或房室传导阻滞(老年人尤其注意),骨髓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毒(语言困难、精神不安、耳鸣、颤 、幻视),过敏性肝炎 ,低钙血症,直接影响骨代谢导致骨质疏松,肾脏中毒,周围神经炎,急性尿紫质病,栓塞性脉管炎,过敏性肺炎,急性间歇性卟啉病,可致甲状腺功能减退。因注意有一例合并无菌性脑膜炎的肌阵孪性癫癎患者,接受本品治疗后引起脑膜炎复发。偶见粒细胞减少,可逆性血小板减少,再障,中毒性肝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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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低血糖患者,对赖脯胰岛素及其他组分过敏的患者。 |
禁用:有房室传导阻滞,血清铁严重异常、骨髓抑制、严重肝功能不全等病史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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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赖脯胰岛素25%精蛋白锌赖脯胰岛素75%辅料:注射用水,磷峻氢二钠,甘油,液体苯酚,间甲酚,硫酸鱼精蛋白,氧化锌,可能含有盐酸或氢氧化钠(pH调节剂)。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马西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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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无菌混悬液。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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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以静脉输注方式给药。患者改变所用的胰岛素类型及品牌均须在严格的医疗监督下进行。胰岛素规格、品牌(生产厂家)、类型(常规、中效、长效等)、来源(动物、人、人胰岛素类似物)或制备方法(重组DNA或动物来源)的改变可能需要对剂量进行调整。长期糖尿、强化胰岛素治疗、糖尿病神经病变或使用β-受体阻滞剂等药物时,可能使低血糖的早期预警症状改变或不显著。少数患者由动物源性胰岛素换用人胰岛素时,低血糖早期预警症状的表现可能不明显或与以往不同。不及时纠正低血糖或高血糖可导致意识丧失、昏迷,甚至死亡。使用剂量不足或终止治疗,尤其对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患者,可导致高血糖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这种情况是潜在的致死因素。肾功能损害时,须减少胰岛素用量。由于糖异生作用和胰岛素分解能力下降,肝功能损害时,胰岛素用量须减少。但慢性肝功能损害的病人,胰岛素抵抗增加,因此胰岛素用量可能会相应增加。当患者伴发其他疾病或情绪波动时,胰岛素用量可能增加。当患者增加运动或者改变日常饮食,胰岛素用量需做相应的调整。饭后即刻运动会增加低血糖的风险。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低血糖可能降低患者的注意力和反应力,因此在这种能力特别重要的情况下(如,开车或操作机器)可能会造成危险。应当告诉患者要采取措施以避免开车时出现低血糖,这时于那些低血糖预警症状不明显或缺失的患者及经常发生低血糖的患者尤其重要。这些情况下应建议不要开车。运动员慎用。 |
1.与三环类抗抑郁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用药期间注意检查:全血细胞检查(包括血小板、网织红细胞及血清铁,应经常复查达2~3年),尿常规,肝功能,眼科检查;卡马西平血药浓度测定。 3.一般疼痛不要用本品。 4.糖尿病人可能引起尿糖增加,应注意。 5.癫癎患者不能突然撤药。 6.已用其他抗癫癎药的病人,本品用量应逐渐递增,治疗4周后可能需要增加剂量,避免自身诱导所致血药浓度下降。 7.下列情况应停药:肝中毒或骨髓抑制症状出现,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或皮疹出现。 8.用于特异性疼痛综合征止痛时,如果疼痛完全缓解,应每月减量至停药。 9.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反应,漏服时应尽快补服,不可一次服双倍量,可一日内分次补足。 10.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心脏损害,冠心病,糖尿病,青光眼,对其他药物有血液反应史者(易诱发骨髓抑制),肝病,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或其他内分泌紊乱,尿潴留,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