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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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5g*126粒 |
每袋装5g(每10 丸重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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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盛世龙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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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2020379 |
国药准字Z2014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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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肝肾,益精血,壮筋骨。用于失眠多梦,耳鸣健忘,头发脱落及须发早白。 |
舒肝理气,健脾和胃,消积化食。用于消化不良,不思饮食,胃脘嘈杂,腹胀肠鸣,恶心呕吐,大便溏泻,胁肋胀痛,急躁易怒,头晕乏力,失眠多梦,对慢性胃炎,出现上述症候者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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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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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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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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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制何首乌、黄精(制)、女贞子(酒蒸)、墨旱莲。 |
鳖甲(制)、黄芪(蜜炙)、陈皮、枳实、白芍、白术(麸炒)、香附(醋制)、草果、乌梅(炒)、川芎、槟榔(炒焦)、厚朴。辅料为炼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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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粉末;气微香,味微苦涩。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苦、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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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急性肠道传染病,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水泻不止,腹痛,或发烧。 4.孕妇慎用。 5.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无效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