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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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克(相当于原药材14.6克) |
12粒*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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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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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九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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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2200 |
国药准字H2102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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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肺,镇咳祛痰。用于肺热、肺燥咳嗽。 |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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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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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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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肺气不足,感冒风寒者忌服。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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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百部、桑白皮、白前、桔梗。辅料为蔗糖、香精。 |
磷酸苯丙哌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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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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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气促,或喉中有痰,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3.糖尿病患者慎用。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一周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慎用。 3.服用时需整粒吞服,切勿打开或溶解后服用,以免引起口腔麻木。 4.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5.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