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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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20g |
15g:1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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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中州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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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786 |
国药准字H20065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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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痤疮、酒渣鼻,脂溢性皮肤。 |
本品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寻常型痤疮的皮肤治疗。亦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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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用药前先用温水与中性肥皂洗净面部,取少许药膏均匀搽于面部患处,一日2次。 |
本品每天一次,睡前清洁患处并待干燥后使用,涂一薄层于皮肤患处。 对于必须减少用药次数或暂停用药的患者,当证实患者已恢复对阿达帕林的耐受时可恢复用药次数。 请勿使用可导致粉刺产生和育收缩性的化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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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本品在最初治疗的2~4周里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红斑、干燥、鳞屑、瘙痒、灼伤或刺痛,在程度上多为轻、中度。较少发生的不良反应有晒伤、皮肤刺激、皮肤不适的烧灼和刺痛。极少发生的不良反应包括:痤疮红肿、皮炎和接触性皮炎、眼浮肿、结膜炎、红斑、瘙痒、皮肤变色、红疹和湿疹等。如不良反应严重,应减少用药次数或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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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阿达帕林或凝胶赋形剂中的任何组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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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氧化锌71毫克,升华硫71毫克。辅料为:薄荷脑‘、香精、基质。’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达帕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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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半透明凝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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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小儿慎用。4.应连续用药,不得间断,即使症状明显好转,也不应停药,直至检查螨虫转阴。5.个别患者在用药10天左右症状可能有加重现象,2周后可开始好转。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如果产生过敏或严重的刺激反应,应停止用药。确定局部刺激反应程度后,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减少用药次数,暂时停用或完全停止用药。 2、在使用本品期间,如果暴露在日光下,包括发出紫外线的太阳灯,应将剂量降低到最小用量。对于经常暴露在强日光下和自身对阳光过敏的患者,在户外锻炼时应特别注意。当在阳光下是不可避免时,建议在治疗区域上使用防晒产品和保护服;当气候极端异常时,如有大风或寒冷,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也可能产生刺激性。 3、避免接触眼、唇、口腔、鼻粘膜、内眦和其它粘膜组织,本品不应用在刀伤、擦伤、湿疹或晒伤的皮肤上,亦不得应用于十分严重的痤疮患者,或患有湿疹样的皮肤创面。当用其它维生素A酸类药物或使用“蜡质”脱毛方法时,应避免使用本品进行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