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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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30mg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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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都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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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06 |
国药准字H4402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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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脓疱疮、疥疮、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用于脓疱疮等化脓性皮肤病及小面积烧伤、溃疡面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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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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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偶有轻微刺激感。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和疗效。 2.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 |
可见刺激性反应,偶见皮疹、瘙痒、红肿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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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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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氧氟沙星。其化学名为(±)-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新霉素2000单位、杆菌肽250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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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或微黄色软膏。 |
复方新霉素软膏为淡黄色或黄色的油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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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本品在烧伤面、肉芽组织和表皮剥脱的创面很易吸收,因此,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以免吸收中毒,尤其是当患者肾功减退或与肾毒性或耳毒性药物合用时。 2.使用不宜超过1周,如未见好转,应咨询医师。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