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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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1gx15粒x3板/盒 |
每8丸相当于原生药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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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辉南三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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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23112 |
国药准字Z22022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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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风热所致头晕耳鸣,目赤,鼻流黄涕,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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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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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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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突发耳鸣耳聋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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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黄(酒炒)、黄芩(酒炒)、连翘、菊花、白芷、黄柏(酒炒)、栀子、荆芥、防风、薄荷、川芎、桔梗。辅料硬脂酸镁、淀粉。 |
磁石(煅)、熟地黄、山药、山茱萸(制)、牡丹皮、泽泻、竹叶柴胡。辅料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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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显黄褐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黑色的球形或类球形浓缩丸;味甘、微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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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6.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突发耳鸣耳聋者禁用。 2.本药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