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25g |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279 |
国药准字Z2009032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苗医:中医:清热解毒,利湿止泻。用于胃肠湿热所致的腹泻、腹胀、腹痛,急性肠炎见上述症状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 |
对坐叶。 |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黄色至棕褐色;气微,味苦。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疼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