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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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含铋110mg |
每粒含凝乳酶活力不少于40单位,胃蛋白酶活力不少于15单位,维生素B1210μ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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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万通药业集团梅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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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5248 |
国药准字H65020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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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和反酸。 |
用于慢性胃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胀满、食欲不振等。对婴儿吐奶和消化不良性腹泻有良好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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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ml用温开水稀释三倍后服用,一日3次。4~8周为一个疗程,如有必要可再继续服用4~8周。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只服内容物,用水冲服,一次1粒,一日3次:六个月以下婴儿半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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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服药期间口内可能带有氨味,并可使舌苔及大便呈灰黑色,停药后即自行消失;偶见恶心、便秘。 |
临床试验发现个别病例有胃部不适及背部瘙痒感,停药后即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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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肾病患者及孕妇禁用。 |
胃黏膜出血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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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枸橼酸铋钾。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羔羊胃提取物200毫克(凝乳酶活力不少于40单位,胃蛋白酶活力不少于15单位),维生素B1210微克。辅料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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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具有特殊芳香气,味甜。 |
本品的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味腥,有引湿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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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2.用水冲服时,水温不得超过40℃。3.本品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6以上不稳定。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