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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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含铋110mg |
每袋装3g;每袋装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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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万通药业集团梅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康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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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5248 |
国药准字H14023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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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和反酸。 |
本品用于慢性胃炎、消化性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结肠炎以及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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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ml用温开水稀释三倍后服用,一日3次。4~8周为一个疗程,如有必要可再继续服用4~8周。 |
口服。一次3g(无糖型)或一次5g(含糖型),一日3次。5~6周为一个疗程。温开水冲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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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服药期间口内可能带有氨味,并可使舌苔及大便呈灰黑色,停药后即自行消失;偶见恶心、便秘。 |
尚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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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肾病患者及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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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枸橼酸铋钾。 |
本品主要成份为猴头菌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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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具有特殊芳香气,味甜。 |
本品为棕黄色或微黄色混悬颗粒,味微苦,有引湿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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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