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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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x20粒/盒 |
50ml: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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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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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926 |
国药准字H20093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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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和反酸。 |
适应症为1、预防和治疗同种异体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的排斥反应或移植物抗宿主反应。2、经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无效的狼疮肾炎、难治性肾病综合征等自身免疫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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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4次,每次0.3g,前3次于三餐饭前半小时,第4次于睡前用温水送服,忌用含碳酸饮料(如啤酒)。服药前、后半小时不要喝牛奶或服用抗酸剂和其他碱性药物。疗程4-8周,然后停用含铋药物4-8周,如有必要可再继续服用4-8周。 |
全日剂量分二次定时服用。用专配吸管正确吸取每次所需药量,最好以桔子或苹果汁稀释后服用,也可根据各人的口味用软饮料来稀释(但请勿用葡萄柚汁稀释,因其可能干扰p450依赖的酶系),并于充分搅匀后,立即服用。本品打开后须在2个月内用完。1、器官移植:采用三联免疫抑制方案时,起始剂量 6~11mg/kg/日,并根据血药浓度调整剂量,根据血药浓度每2周减量0.5~1mg/kg/日,维持剂量2~6mg/kg/日,分2次口服。 在整个治疗过程,必须在有免疫抑制治疗经验医生的指导下进行。2、骨髓移植:预防gvhd:移植前一天起先用环孢素注射液,2.5mg/ kg/日,分2次静脉滴注,待胃肠反应消失后(约0.5~1月),改服本品,起始剂量6mg/kg/日,分2次口服,一月后缓慢减量,总疗程半年左右。治疗gvhd:单独或在原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基础上加用本品,2~3mg/kg/日,分2次口服,待病情稳定后缓慢减量,总疗程半年以上。3、狼疮肾炎、难治性肾病综合征:初始剂量4~5mg/kg/日,分2~3次口服,出现明显疗效后缓慢减量至2~3mg/kg/日,疗程3~6月以上。儿童用量可按或稍高于成人剂量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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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常规剂量下和服用周期内本药比较安全,但也可能出现一般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服用本药期间,口中可能带有氨味,并可使舌苔及大便呈灰黑色,易与黑粪症状混淆;个别病人服用时可出现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便秘等症状。上述表现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2.神经系统:少数病人可出现轻微头痛、头晕、失眠等,但可耐受。 3.其他:个别病人可出现皮疹。 长期大剂量服用有可能产生以下不良反应: 1.当血浓度大于100ng/ml时,有可能导致铋性脑病; 2.泌尿系统:本药长期服用可能引起肾脏毒性; 3.骨骼、肌肉:骨骼的不良反应常发生在不同部位,与骨内铋浓度过高有关,较常见的是与铋性脑病相关的骨关节病,常以单侧或双肩疼痛为先兆症状。 |
最常见的副作用为多毛、震颤、胃肠道不适、齿龈增生以及肝、肾毒性,亦可见乏力、厌食、四肢感觉异常、高血压、闭经及抽搐发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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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对环孢素过敏者。2、严重肝、肾损害、未控制的高血压、感染及恶性肿瘤者忌用或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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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枸橼酸铋钾。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环孢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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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胶囊,内含白色粉末。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的澄明油状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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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需慎用:①肝功能不全者。②儿童。③急性胃黏膜病变时。 2.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长期使用本药的患者应注意体内铋的蓄积。 4.应用于杀灭幽门螺杆菌时,需与两种抗生素合用,具体方案应遵医嘱。 5.治疗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饮料或含碳酸的饮料,少饮咖啡、茶等。 6.大剂量服用本药会导致可逆性肾病,并于10日内发作。 7.用药过量的治疗:应急救,洗胃、重复服用活性炭悬浮液及轻泻药,监测血、尿中铋浓度及肾功能,对症治疗。当血铋浓度过高并伴有肾功能紊乱时,可用二巯丁二酸或二巯丙醇的络合疗法治疗,严重肾衰竭者需进行血液透析。 8.药物不要放在孩童可触及的地方。 9.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
1、本品必须在专科医师指导下遵照医嘱用药。2、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和监测血药浓度,以调整用药剂量。3、服药期间应避免食用高钾食物、服用高钾药品及保钾利尿药。4、应避免与有肾毒性药物一起服用如:氨基糖甙类抗菌素、两性霉素b、甲氧苄氨嘧啶、苯丙氨酸氮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