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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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56粒 |
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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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华润三九众益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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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20076 |
国药准字H20103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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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烧灼感和反酸 |
1.慢性胃炎。 2.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感(烧心)、酸性嗳气、饱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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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4次,前3次于三餐前半小时,第4次于晚餐后2小时服用;或一日2次,早晚各服2 |
咀嚼后咽下。一次1~2片,一日3次。餐后1~2小时,睡前或胃部不适时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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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服药期间口内可能带有氨味,并可使舌苔及大便呈灰黑色,停药后即自行消失;偶见恶心、便秘 |
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和食欲缺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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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肾病患者及孕妇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妊娠期头三个月,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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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枸橼酸铋钾 |
本品主要成份铝碳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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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的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本品为白色片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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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急腹症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妊娠期头3个月,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