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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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含铋110mg) |
1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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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唐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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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264 |
国药准字H13024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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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和反酸。 |
可用于各类急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分切除术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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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4次,前3次于三餐前半小时,第4次于晚餐后2小时服用;或一日2次,早晚各服2粒。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一次1粒(只服内容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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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服药期间口内可能带有氨味,并可使舌苔及大便呈灰黑色,停药后即自行消失;偶见恶心、便秘。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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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肾病患者及孕妇禁用。 |
1.十二指肠球部炎症患者禁用。 2.胃黏膜出血、糜烂的患者禁用。 3.胃酸明显偏高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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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粒含枸椽酸铋钾0.3克(相当于铋0.11克),辅料为淀粉、甘露醇、羧甲基纤维素钠、硬脂酸镁。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绵羊第四胃黏膜总抽取物、胃蛋白酶、凝乳酶、粘多糖等生物活性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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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的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味腥;有引湿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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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值在6以上不稳定。 3.遇热不稳定,热至70℃以上失效。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