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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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克(含铋110毫克)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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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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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3756 |
国药准字H20058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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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和反酸。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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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4次,前3次于三餐前半小时,第4次于晚餐后2小时服用;或一日2次,早晚各服2粒。 |
口服。 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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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服药期间口内可能带有氨味,并可使舌苔及大便呈灰黑色,停药后即自行消失;偶见恶心、便秘。 |
1.老年人长期应用会导致骨质疏松。 2.本品可引起便秘。 3.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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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肾病患者及孕妇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前列腺肥大及青光眼患者禁用。 3.阑尾炎或有类似症状者禁用。 4.骨折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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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粒含枸橼酸铋钾0.3克(相当于铋0.11克)。辅料为淀粉、羧甲淀粉钠、羟丙甲纤维素和滑石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氢氧化铝140毫克、维生素U(碘甲基蛋氨酸)50毫克,颠茄提取物10毫克。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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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的内容物为白色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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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妊娠3个月内慎用。 3.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管炎患者慎用。 5.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