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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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1.0g:含铋110mg |
每袋装10g;每袋装5g(无糖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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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新明珠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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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441 |
国药准字Z21021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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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和反酸。 |
养阴益胃,缓急止痛。用于胃阴不足所致的胃脘隐隐灼痛、口干舌燥、纳呆干呕;慢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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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用30~50毫升温水冲服。成人一次1包,一日4次,前3次于三餐前半小时,第4次于晚餐后2小时服用;或一日2次,早晚各服2包。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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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服药期间口内可能带有氨味,并可使舌苔及大便呈灰黑色,停药后即自行消失;偶见恶心、便秘。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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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肾病患者及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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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枸橼酸铋钾,每包含铋110毫克。辅料为甘露醇、羧甲基纤维、素钠、乙醇。 |
北沙参、麦冬、石斛、川楝子、玉竹、白芍、炙甘草。辅料为蔗糖和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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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颗粒;味微甜。 |
本品为淡黄棕色至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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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3.虚寒胃痛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