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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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9克×10丸 |
12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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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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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999 |
ZC201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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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清肺,止咳定喘。用于虚劳久咳,年老哮喘,气短发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不思饮食。 |
本品用于咳嗽痰多,咳痰不爽,咽喉干燥,喉痒,胸闷气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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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每次10-15ml,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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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曾有一例“急性喉水肿”的文献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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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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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蛤蚧、瓜萎子、紫菀、麻黄、鳖甲(醋制)、黄芩、麦冬、黄连、百合、紫苏子(炒)石膏、苦杏仁(炒)、石膏(煅)。辅料为蜂蜜。 |
法半夏、罗汉果、川贝母、枇杷叶、桔梗、苦杏仁、橘红、紫菀、款冬花、远志、甘草、瓜蒌子、薄荷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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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苦、甜。 |
本品为深棕色稠厚的半流体;具杏仁香气,味甜、辛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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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肾两虚,痰浊阻肺,症见:虚痨久咳,动则气短,胸满郁闷,五心烦热,自汗盗汗,咽干口燥。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哮喘又急性发作;或是出现寒热表证,或是咳嗽喘息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均应应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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