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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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每袋装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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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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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872 |
国药准字Z37021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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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属痰热壅肺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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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每日3次,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三周岁以下一次3g,一日3次;三周岁以上一次3g,一日4次;七周岁以上一次6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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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均有明显不良反应。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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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胃溃疡患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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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酚氨咖敏片是由乙酰氨基酚组成的复方制剂,不含PPA,对于以发烧、鼻塞、流涕、打喷嚏为主要症状的感冒,疗效显著,可快速缓解症状。 |
麻黄、苦杏仁、生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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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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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 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8.下列情况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肌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9.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该药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