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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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7g、12g |
每袋装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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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珠海同益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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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647 |
国药准字Z44020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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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辛凉解表,清暑利湿,生津利咽。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感冒咳嗽,咽喉炎,口干,咽喉肿痛,小便短赤,预防中暑。 |
理气祛痰,润肺止咳。用于感冒、咽喉炎引起的痰多咳嗽,气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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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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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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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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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玉叶金花、金银花、菊花、野菊花、岗梅、山芝麻、积雪草。 |
化橘红、苦杏仁、百部(蜜炙)、水半夏(制)、白前、茯苓、五味子、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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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涩。 |
本品为淡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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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适用于风热感冒或兼挟暑湿者。症见:发热恶寒,汗出热不退,鼻塞流涕,咳嗽,咽痛,头痛,身重倦怠,口干口渴,小便短赤。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